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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发布第11号通告 加快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0/02/20

      2月19日,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快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第11号通告,提出在继续做好“疫情一级响应”各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防控措施,加快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全力支持复工

      取消事前现场核查环节,企业应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凡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符合各项防控要求的,即可自行复工。各地政府要落实企业联络员服务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困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不得擅自升级管控措施,对疫情防控措施未落实到位的企业,督促其整改达到要求。

      优化人员管理

      根据疫情风险等级,优化来锡人员管理,暂停使用“返锡通”,已录入“返锡通”的人员,统一使用“警务通”入锡。除高风险地区人员外,其他地区人员均可入锡。其中来自较高风险地区、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和与新冠肺炎病人接触史的人员需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进行医学观察14天后(隔离6天以上进行核酸检测阴性且做好相应防护措施)即可上岗,发热人员由120专车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保障返工返岗

      有序组织人员返岗,加强返锡人员交通保障,鼓励采用包车等形式帮助外地人员来锡,经健康状况评估符合条件的人员,即可允许上岗。各地政府应统筹协调解决返锡人员临时性住宿困难,鼓励企业采用定制公交、包车通勤等形式解决上下班交通问题。社区应做好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上下班人员正常出入居所,不得限制有租房手续的人员进出小区。

      畅通物流运输

      保持全市物流畅通,严禁擅自设卡拦截,断路堵路,阻断交通,畅通生产生活物资运输。涉及跨省跨市物流运输需办理通行证的,应及时帮助企业办理相关证明。积极协调推进配套生产企业、生产性物流仓储企业及相关商贸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社会经济稳定运行。

      做好生活配套

      超市、农贸市场(限农产品、副食品)、农产品批发市场、便利店、熟食店、社区菜店、粮油供应店、水果店、药店(含兽药店)、理发店、食品生产和物流供应、加油站(点)等涉及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商贸流通经营单位尽快复工复业。城市综合体、综合性商场、商业街区和其它交易市场等,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待进一步通知恢复营业时间。

      实行负面清单

      酒店、咖啡馆、酒吧、茶座等餐饮单位的堂食,公共浴室、美容店、游泳场(馆)、体育健身场(馆)、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网吧、KTV、线下培训机构等密闭空间内人员近距离接触时间长的场所;易造成人员集聚的景点、农家乐等旅游休闲经营类企业暂不复工复业。建筑行业相关规定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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